| 本条款所属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编写,仅适用于MAHA在中国大陆销售的清洁产品。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购机时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发货票据及其他保修凭证。
一、在正确使用、操作的情况下,如产品确实存在由于产品材料、设计或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凭有效发票和相关保修凭证按照规定可享受自购机之日(以有效发货票据为准)起12个月内,整机设备出现性能故障的保修服务。
二、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消费者将不能享受保修服务:
1. 超过保修有效期;无保修凭证或有效发货票;保修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的;设备无原厂标识,或原厂标贴上的订货号、序列号与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订货号、系列号不一致的;
2. 未按《操作手册》和《MAHA高压/超高压清洗机使用维护注意事项》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3. 消费者或非授权的维修人员擅自拆开设备自行维修及一切未经许可的私自改装机型;
4.产品的自然磨损而损坏的设备零件,包括但不限于外壳、高压管、密封件、喷嘴、单向阀、柱塞等;
5. 高压软管、喷枪、喷杆、泵头、电机、外壳等零/附件由于踩踏、压砸、弯折、摔碰、磨损等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列;
6. 非制造商原因造成的故障、缺陷或瑕疵,如外部电源不稳、电压过高、操作不当、搬迁、碰撞、跌落及产品售出后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7. 因使用不正确的清洁剂而造成的故障;
8.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如地震、火灾等。
三、保修工作的其他注意事项:
1. 用户应将产品连同附件送至MAHA授权的服务点或经销商处请求服务,同时携带有效凭证;
2. 往返MAHA授权服务点的一切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3. 保修期内,用户按本保修条款享受保修服务是用户因产品缺陷所受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换言之,MAHA对用户的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MAHA不负任何责任;
4. 中国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本保修条款;
5. MAHA保留调整有关保修信息、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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